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划定
�。�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宣布,凭证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划定>的决议》修订,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四章消防设计和完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五章执法监视
第六章执法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清静责任,规范消防监视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本划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修建保温、用途变换)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视管理。
本划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职员麋集场合的暂时性修建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规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则和国家消防手艺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清静认真。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举行消防监视。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肩负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事情。详细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事情,由其配合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统领。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验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应当遵照公正、严酷、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需切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
新公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实验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及格或者备案的,划分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举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职员实验。
第二章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职员违反消防规则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肩负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ㄒ唬┮婪ㄉ昵虢ㄉ韫こ滔郎杓粕蠛恕⑾姥槭�,依法打点消防设计和完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群集场合未经消防清静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切合消防清静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ǘ┦笛楣こ碳嗬淼慕ㄉ韫こ�,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ㄈ┭∮镁哂泄一ㄗ手势芳兜南郎杓啤⑹┕さノ�;
�。ㄋ模┭∮眉案竦南啦泛椭惴阑鹦阅芤蟮男藿ü辜⑿藿ㄖ柿霞白靶拗柿�;
�。ㄎ澹┮婪ㄓΦ本郎杓粕蠛恕⑾姥槭盏慕ㄉ韫こ�,未经审核或者审核缺乏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履历收或者验收缺乏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肩负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ㄒ唬┢局は拦嬖蚝凸夜こ探ㄉ柘朗忠毡曜季傩邢郎杓�,体例切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强制性要求举行设计;
�。ǘ┰谏杓浦醒∮玫南啦泛途哂蟹阑鹦阅芤蟮男藿ü辜⑿藿ㄖ柿稀⒆靶拗柿�,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手艺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需切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ㄈ┘尤虢ㄉ璧ノ蛔橹慕ㄉ韫こ掏旯ぱ槭�,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验情形签字确认。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肩负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清静责任:
�。ㄒ唬┢局す夜こ探ㄉ柘朗忠毡曜己途郎杓粕蠛思案窕蛘弑赴傅南郎杓莆募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计举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ǘ┠チ废啦泛途哂蟹阑鹦阅芤蟮男藿ü辜⑿藿ㄖ柿霞白靶拗柿系闹柿�,使用及格产品,包管消防施工质量;
�。ㄈ┙ㄉ枋┕は殖∠狼寰苍鹑沃贫�,确定消防清静认真人。增强对施工职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质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管在建工程完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清静标记等完好有用。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肩负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ㄒ唬┢局す夜こ探ㄉ柘朗忠毡曜己途郎杓粕蠛思案窕蛘弑赴傅南郎杓莆募笛楣こ碳嗬�;
�。ǘ┰谙啦泛途哂蟹阑鹦阅芤蟮男藿ü辜⑿藿ㄖ柿稀⒆靶拗柿鲜┕ぁ⒆爸们�,核查产品质量证实文件,不得赞成使用或者装置缺乏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切合要求的修建构件、修建质料、装修质料;
�。ㄈ┘尤虢ㄉ璧ノ蛔橹慕ㄉ韫こ掏旯ぱ槭�,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社会消防手艺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社会消防手艺服务事情应当依法开展。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清静评估、检测等消防手艺服务的机构和职员,应当依法取得响应的资质、资格,凭证执法、行政规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手艺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磨练、检测意见认真。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麋集场合,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完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ㄒ唬┬藿ㄗ苊婊笥诙蚱椒矫椎奶逵」荨⒗裉�,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ǘ┬藿ㄗ苊婊笥谝煌蛭迩椒矫椎拿裼没『秸韭ァ⒖驮顺嫡竞虺凳摇⒖驮寺胪泛虼�;
�。ㄈ┬藿ㄗ苊婊笥谝煌蚱椒矫椎谋龉荨⒎沟辍㈥a阓、市��;
�。ㄋ模┬藿ㄗ苊婊笥诙灏倨椒矫椎挠熬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麋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ㄎ澹┬藿ㄗ苊婊笥谝磺椒矫椎耐卸⒂锥暗亩梅�,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合,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整体宿舍,劳动麋集型企业的员工整体宿舍;
�。┬藿ㄗ苊婊笥谖灏倨椒矫椎母栉杼⒙枷裉⒎庞程⒖ɡ希颂⒁棺芑帷⒂我仗⑸D迷∈摇⑼伞⒕瓢�,具有娱乐功效的餐馆、茶楼、咖啡厅。
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完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ㄒ唬┥栌斜净ǖ谑跛械闹霸摈缂『系慕ㄉ韫こ�;
�。ǘ┕一匕旃ァ⒌缌Φ骼砺ァ⒌缧怕ァ⒂收ァ⒎涝种富拥骼砺ァ⒐悴サ缡勇ァ⒌蛋嘎�;
�。ㄈ┍咎醯谝幌睢⒌诙罨ㄒ酝獾牡ヌ逍藿婊笥谒耐蚱椒矫谆蛘咝藿ǜ叨攘杓菸迨椎墓残藿�;
�。ㄋ模┕冶曜蓟ǖ囊焕喔卟阕≌藿�;
�。ㄎ澹┒蓟峁斓澜煌ā⑺淼拦こ�,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⒅妗⒆靶兑兹家妆O瘴锲返墓こА⒖驼缓妥ㄓ贸嫡尽⒙胪�,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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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需要打点建设工程妄想允许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妄想允许证实文件;依法需要城乡妄想主管部分批准的暂时性修建,属于职员麋集场合的,应当提供城乡妄想主管部分批准的证实文件。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划定第十五条所列质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接纳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手艺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手艺资料:
�。ㄒ唬┕夜こ探ㄉ柘朗忠毡曜济挥谢ǖ�;
�。ǘ┫郎杓莆募饨幽傻男率忠铡⑿鹿ひ铡⑿轮柿峡赡苡跋旖ㄉ韫こ滔狼寰�,不切合国家标准划定的;
�。ㄈ┠饨幽晒时曜蓟蛘呔惩庀朗忠毡曜嫉�。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可是遵照本划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盘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遵照消防规则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举行审核。对切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及格意见;对不切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缺乏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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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郎杓莆募奶謇泻瞎膊炕ǖ南郎杓莆募瓯ㄒ�;
�。ㄈ┬藿ǖ淖芷矫娼峁骨寰裁姘才拧⒛突鹌芳丁⑿藿ń峁埂⑶寰彩枭ⅰ⑾栏⑾赖缭醇芭涞纭⑾郎枋┑鹊南郎杓魄泻瞎夜こ探ㄉ柘朗忠毡曜�;
�。ㄋ模┭∮玫南啦泛途哂蟹阑鹦阅芤蟮男藿ㄖ柿锨泻瞎夜こ探ㄉ柘朗忠毡曜己陀泄毓芾砘�。
第十九条对具有本划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质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质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举行评审。加入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手艺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差别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质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赞成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及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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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遵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及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及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及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缺乏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缺乏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完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四条对本划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划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允许、工程完工验收及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举行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营业受理场合举行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单位在举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完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划分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划定第十五条划定的相关质料及施工允许文件复印件或者本划定第二十一条划定的相关质料。凭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的有关划定举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及格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允许的建设工程,可以不举行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消防备案。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质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质料不齐全或者不切正当定形式的,应当就地或者在五日内一次见告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完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工具并向社会通告。对确定为检查工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凭证消防规则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完成图纸检查,或者凭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纪录。检查效果应当向社会通告,检查缺乏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阻止施工或者阻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举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修改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备案。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完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分,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工具;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限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阻止施工或者阻止使用。
第五章 执法监视
第二十七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情形举行监视、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打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验主责承办、手艺复核、审验疏散和整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手艺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遵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认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与完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团结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形确定并向社会通告。对设有职员麋集场合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事情职员应当遵照本划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完工验收实验备案抽查,不得私自确定检查工具。
第三十条打点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事情职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支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打点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违反消防执律例则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的举报,应当在三日内组织职员核查,核查处置惩罚情形应当实时见告举报人。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验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手艺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执律例则划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事情职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手艺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消防产品和修建质料的品牌、销售单位。不得加入或者干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和修建质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用度。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验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的依据、规模、条件、程序、限期及其需要提交的所有质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树模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合、办公场合公示。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效果,除涉及国家神秘、商业神秘和小我私家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果真,公众有权查阅。
第三十六条消防设计审核及格意见、消防验收及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允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凭证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作废允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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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不叵阑沽杓莘ǘㄖ霸鸷腿ㄏ拮鞒龅�;
�。ㄋ模┕不叵阑刮シ捶ǘǔ绦蜃鞒龅�;
�。ㄎ澹┕不叵阑故虑橹霸崩挠弥叭ā⑼婧鲋笆刈鞒龅�。
遵照前款划定作废消防设计审核及格意见、消防验收及格意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作废。
第三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视管理中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平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执法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划定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划定给予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手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职员违反有关消防规则、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造成危害效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蛘咦肪啃淌略鹑瓮�,还应当依法肩负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伪质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允许并处忠言。
第四十条违反本划定并实时纠正,未造成危害效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私自投入使用的,划分处分,合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分:
�。ㄒ唬┮丫ü郎杓粕蠛�,私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清静标准的;
�。ǘ┙ㄉ韫こ涛匆婪ň傩斜赴�,且不切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ㄈ┚鹆钕奁诒赴赣馄诓槐赴傅�;
�。ㄋ模┕こ碳嗬淼ノ挥虢ㄉ璧ノ换蛘呤┕さノ还赐�,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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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职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组成犯法的,遵照有关划定给予处分:
�。ㄒ唬┒圆磺姓倍ㄌ跫慕ㄉ韫こ坛鼍呦郎杓粕蠛思案褚饧⑾姥槭占案褚饧蛘咄ü郎杓啤⑼旯ぱ槭障辣赴赋椴榈�;
�。ǘ┒郧姓倍ㄌ跫慕ㄉ韫こ滔郎杓啤⑾姥槭盏纳昵牖蛘呦郎杓啤⑼旯ぱ槭盏谋赴浮⒊椴�,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打点的;
�。ㄈ┲付ɑ蛘弑湎嘀付ㄉ杓频ノ弧⑹┕さノ弧⒐こ碳嗬淼ノ坏�;
�。ㄋ模┲付ɑ蛘弑湎嘀付ㄏ啦菲放啤⑾鄣ノ换蛘呤忠辗窕埂⑾郎枋┦┕さノ坏�;
�。ㄎ澹┦褂弥拔窠邮苡泄氐ノ换蛘咝∥宜郊也莆锏�。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划定中的修建质料包括修建保温质料。
第四十六条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手艺标准强制性条文。
第四十七条本划定中的“日”是指事情日,不含法定节沐日。
第四十八条执行本划定所需要的执法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订。
第四十九条本划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宣布的《修建工程消防监视审核管理划定》(公安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